公保、軍保、勞保的育嬰須留職停薪之津貼與時間相關辦法
燕燕懷孕期間,打算上班到生產,對於未來新手養育嬰兒生活,不確定能不能上手安頓好的自己,想向公司提出育嬰的留職停薪,本來想請幾個月,公司反映說至少要6個月,如果沒有超過1年,公司這邊找不到職務代理人,猶豫不決的燕燕,不曉得勞工要請育嬰留停的規定是怎麼樣,關於自身權益與考量公司的人力如何安排才好?
有些人可能也跟燕燕一樣,正在規劃或經歷想要申請養育嬰兒的留職停薪過程,保留原本工作職務,但就暫停領薪水,那這段時間的年資或是津貼,怎麼計算。
種種問題,我們蒐集各項資訊並整理答案,精彩內容都在本文與你分享,希望能幫助你更清楚知道下一步怎麼做,接著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不同種類的保險各項「育嬰後的留職停薪」的相關辦法吧。
公務員的育嬰留停津貼與辦法
政府為鼓勵大家生育,提出許多關於養育兒女給予的補助與保障,關於育嬰留停,首先我們依據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及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要點,先來了解公務員的育嬰留停津貼與相關資訊。
- 申請資格:
接受公教人員保險滿一年以上,育嬰留停期間仍持續加保,僅需繳納自付部分保險費並得養育3歲以下子女,即可請領。
- 育嬰留停津貼:
- 申請者,養育每一位孩子,最多可請領6個月,津貼每個月發放。
- 如果未滿6個月,金額依據留停幾個月,給予相對應津貼。
- 滿一個月之畸零日數,按實際留職停薪日數計算。
- 從110年7月1日開始,育嬰留停金額提升到前6個月的平均保險俸(薪)額*80%,在此之前的津貼是上述平均保額的*60%。
- 申請需具文件:
- 被保險人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儲金存摺封面影本
- 被保險人及子女之現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 育嬰留停時間
- 留職停薪期間,最長可請兩年時間,除非有必要時,可以延長一年。
此法規,所謂的必要: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育嬰留職停薪者,其期間最長至子女、收養兒童滿三足歲止。
- 育嬰留停小叮嚀:
- 本辦法所稱留職停薪,指公務人員因育嬰,經權責機關核准離開原職務而准予保留職缺及停止支薪,並於規定期間屆滿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後復職及復薪。
- 意思是單位在這段時間,需要給這位請育嬰留停的員工,保留原本的職位與缺額,不可隨意調動。休假這期間,單位停止給予員工薪水,在前6個月的津貼,則是由政府代為發放給員工。
- 公家單位須在育嬰留停人員即將復職前30天通知該人員,育嬰留停員工則須在屆滿前20日內提出復職,逾期未復職者,除有不可歸責於留職停薪人員之事由外,視同辭職,並以留職停薪屆滿之次日為辭職生效日。
軍職人員的育嬰留停津貼與辦法
談完公務人員的部分,接著我們依據軍人保險條例第 16-1 條,瞭解軍職人員要申請育嬰留停津貼與相關資訊。
- 申請資格:
接受軍人保險滿一年以上,育嬰留停期間仍持續加保,僅需繳納自付部分保險費並得養育3歲以下子女,即可請領。
- 育嬰留停津貼:
- 申請者養育每一位孩子,最多可請領6個月,津貼每個月發放。
- 如果未滿6個月,金額按照育嬰留停幾個月,就給幾個月的津貼。
- 滿一個月之畸零日數,按實際留職停薪日數計算。
- 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以請領一人之津貼為限。
- 從110年7月1日開始,育嬰留停金額提升到前6個月的平均保險俸(薪)額*80%,在此之前的津貼是上述平均保額的*60%。
- 申請需具文件:
- 奉准育嬰留職停薪之人事命令影本。
- 本人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 本人指定存入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
- 育嬰留停時間與小叮嚀:
- 父母同為本保險被保險人者,在不同時間分別辦理同一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時,得分別請領。
勞保的育嬰留停津貼與辦法
最後勞動部跟著國家政策,提出新的辦法,我們依據勞動部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及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整理出下面資訊:
- 申請資格:
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社會保險及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受僱者在育嬰留停期間仍持續加保,不用繳錢,若有符合資格,即可請領。
- 育嬰留停津貼:
- 申請者,養育每一位孩子,最多可請領6個月,津貼每個月發放。
- 被保險人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發給1人為限。
- 從110年7月1日開始,育嬰留停金額提升到前6個月的平均保險俸(薪)額*80%,在此之前的津貼是上述平均保額的*60%。
- 申請需具文件:
-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
- 被保險人及子女戶口名簿影本
- 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若和收養孩子共同生活之受僱者,申請書應依下列情形分別檢具證明文件:
- 無血緣關係者:
應檢附合法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與收養人及出養人簽訂之試養契約。
- 親屬間收養或繼親收養:
應檢附法院公函文書(如家事法庭通知)或村、里長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 育嬰留停時間
- 育嬰留職停薪最慢10天前,需以書面向雇主提出申請。
- 每次育嬰留職停薪時間,以不能短於6個月為原則。
- 每次申請時間不得少於30日,且短於6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以2次為限。
-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
- 育嬰留停小叮嚀:
-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除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外,工作年資是不列入計算。
-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可以僱用替代人力,也就是職務代理人,執行受僱者之原有工作。
-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能和其他人另外訂勞動契約,也就是不能找兼職。
-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另有工作,或參加職業訓練領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不得繼續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於農會參加農保者,不得繼續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領取勞工保險傷病給付期間,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應隨時與受僱者聯繫,告知與其職務有關之教育訓練訊息。
- 受僱者在育嬰留停期滿的隔天,勞保局就會恢復成一般在職勞工身分,反之,如果在育嬰留停期間終止合約或時間到了沒復職,勞保局則會通知受僱者退保。
以上是關於「公保、軍保與勞保的育嬰留停津貼及年資計算」的內容,我們收集及整理來源的各項訊息,整合給想要瞭解的孕媽咪或她的親友參考,讓準備未來要養育嬰兒猶豫不決孕媽咪們,能有個參考的依據。
讀完這篇文章後,不知道你有什麼樣的想法呢?或者是你也有申請育嬰留停印象深刻的過程,怎麼面對與克服這關卡呢?歡迎你一同於下方留言處寫下你的經驗,分享給正為了未來要規劃或安排育嬰需留職停薪的孕婦們。
文 / Bo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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